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却没想到冯氏过了年之后,就来找吴怡,进了屋就是深施一礼。
“大嫂,您这是――”
“多谢弟妹全了我的脸面。”
“大嫂……”吴怡知道,这是冯氏知道自己院子里出的事了。
“我是冯家女,如今我夫子俱死,心如死灰一般,我也不想再在那个伤心地住下去了,也不想回冯家,我在京郊有一处温泉庄子,弟妹若是还念我们的情义,就让我去温泉庄子养病吧。”
“好。”吴怡点了点头,“我在此立誓,只要有我吴怡一口气在,您就是我的大嫂,您百年之后也自有人为您供饭烧香……”
“多谢了。”冯氏又施了一礼,转身走了,她三十五岁时孤身而终,两个庶子为她披麻戴孝,奉恩侯府出殡的队伍一边出了城,另一边还未出府,沈门冯氏最终还是与沈见贤死而同穴,身边葬着夭折的儿子沈寿。
174、旅程
冯氏去温泉庄子住了整整一年了,吴怡带了东西,又带了那两个庶子去拜见她,虽说庶子的生母都不俭点,吴怡再三查问,她们都是一口咬定孩子是沈见贤的,如果吴怡不信可以滴血认亲。
滴血认亲的可靠性还不如信这些人的话,肖氏暗地里却是不信的,偷偷让两个孩子滴了血,这两个孩子的血确实跟保全的能合上,这才放了心,保全回来偷偷的问吴怡发生什么事了,祖母要扎他手指头。
吴怡也只能搂着他苦笑。
如果是同样的血型,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,在水中都是能相融的。
不过是两个庶子,长大后娶个媳妇,给些银钱让他们出去过吧,是肉就烂在锅里。
再说那两个孩子体质都不是很好,智力也是比平平还要稍低些,也像是酒精中毒的人生出来的孩子。
吴怡将头移向车窗外,从京城里出来,看着湛蓝的天,刚刚抽芽的树就觉得心旷神怡的,沈思齐随了顺和帝春猎,所谓春猎其实极不环保,这个时候正是动物发情繁育后代的时候,冬季的厚毛有些褪了一半,有些品种已经褪完了,皮毛没什么价值,后来一听沈思齐说春猎的细节,跟春游也差不多,就是猎些小型的动物,宗室、近臣、在京的武官,一起联络一下感情。
顺和帝倒是惦记着吃现摘的野菜,说起来这一年这位少年的皇帝虽有些长近,大部分时候还是像个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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